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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查处非法猎捕野生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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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兴文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太平镇安源村有人非法猎捕野生长蛇。接警后,兴文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事发地,抓获非法猎捕野生活体蛇类的犯罪嫌疑人2人。经查,罗某、舒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野外先后捕捉野生蛇类活体共7条。经鉴定,2人捕捉的蛇类均为野生乌梢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罗某、舒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乌梢蛇,被兴文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7条野生乌梢蛇已被民警放归大自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绿色天府》 2019年第7期59-59,共1页 Green Tia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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