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明确了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意味着合格的法律硕士必须具有职业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是提高职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江西师范大学在多年法律硕士培养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值得推广。具体包括保证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独立性地位,增加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创新法律硕士实践性教学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构建多元化实践平台和基地;完善"双导师"培养机制;实行差异化的学位论文标准。
出处
《文教资料》
2019年第18期180-181,203,共3页
基金
2016年度江西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课题《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以江西师范大学为例》(编号JXYJG-2016-039)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