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件聚焦]对社会团体在评比表彰活动结束后编辑获奖作品收取费用的行为如何定性,是查处评比表彰收费案件中的难点之一.本案例结合A、B、C三个协会的具体案情,对是否构成评比表彰收费的情形进行了区分:对于社会团体单方确定收费标准、直接要求获奖单位缴纳费用的,由于其收费行为与获奖行为直接挂钩,应予认定为评比表彰收费;对于社会团体定价出售书籍、他人自愿购买的,属于平等民事主体间的买卖行为,不宜认定为评比表彰收费.判断的关键在于收费行为是否直接与评比表彰活动相关,是否与获奖结果挂钩,是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9年第12期27-28,共2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