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件聚焦]社会组织在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年会、论坛、交流会等会议活动时,往往将评比表彰颁奖作为议程之一.这些会议均向参会人员收取会务费,掺杂颁奖内容后,即与评比表彰收费混在一起,难以分清.中国某协会在召开六届五次理事会议时,进行了“中国安装之星”奖颁奖活动,收取了会务费,应予认定为评比表彰收费.案情本身并不复杂,核心在于如何合理计算违法所得额.本案例中对此进行了具体分析,具有一定指导和借鉴意义.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9年第12期29-29,共1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