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监管部门属于本身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实践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尚存在一些争议之处。第一,何时可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19年第14期74-76,共3页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