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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节能协会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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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和本协会章程,就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制订本办法。第二章会费收缴第二条会费标准副理事长单位:1万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会员单位:3000元/年。
作者
机构地区 浙江省节能协会
出处 《浙江节能》 2019年第2期32-32,共1页 Zhejiang Energy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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