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穆罕默德·尤努斯,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创始人、国际公认的普惠金融的先驱,因对消除贫困的突出贡献,于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由此,国内外有关尤努斯的研究热潮突起,然而,伴随尤努斯中国实践出现一些问题和挫折,相关质疑之声亦日渐鼎沸①。那么,“尤努斯模式”是否真的在中国行不通?又或者“尤努斯模式”在中国哪些领域具有适用性,哪些领域不具有适用性?尤努斯的格莱琨实验及其后来的“格莱珉二代”再到社会企业的构想与实践,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有哪些启发和经验可以借鉴?
出处
《金融市场研究》
2019年第6期75-79,共5页
Financial Marke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