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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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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我单位是一家化学物料生产公司,2019年3月从叉车厂购进一台叉车设备,使用2个月后发现质量出现问题,经与叉车厂协商提出退回设备并得到对方的同意。因我公司在2019年4月1日前购进,按照增值税税率1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自4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请问:我公司退回发票时,叉车厂开具的红字发票应当选择适用13%还是16%的税率?
作者 李卓 王文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4期86-88,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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