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同饮酒引发醉酒死亡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界限 被引量:12

Demarcation of Legal Application in Tort Cases of Drunkenness Death Caused by Group Drinking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共同饮酒引发醉酒死亡,同饮者未尽法定救助的作为义务,应当承担不作为的侵权责任。共同饮酒原本为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在特殊情况下,同饮者应负必要的法律义务。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必须掌握好三个法律适用界限:一是引发醉酒死亡的共同饮酒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的界限,二是共同饮酒的不当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失的界限,三是共同饮酒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的界限。其中因果关系中的原因力规则,是确定共同饮酒引发醉酒死亡侵权责任范围的基本依据。
作者 杨立新 Yang Lixin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5期43-53,共1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东亚侵权法示范法研究’”(16XNL001)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3

共引文献24

同被引文献94

引证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