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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办了工伤保险,单位并非就是“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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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已经为你办理工伤保险,有事找社会保险部门去!”面对领导蛮横的答复,工伤员工小胡满眼泪水:“难道公司办了工伤保险,就真的可以不再承担任何责任?”非也,公司不能当“甩手掌柜”!怠于工伤认定,单位应当赔偿【案例】胡燕珍于2018年8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两个月后,胡燕珍在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
作者 颜东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19年第19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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