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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应税特许权使用费海关申报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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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8号公告明确要求,纳税义务人需要对应税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纳税申报。这意味着海关对该事项的管理模式从“后续补税”转变为“申报纳税”。这对纳税人捉出了更高的合规遵从要求。2019年1月,海关总署公布《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新增了“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的监管方式(监管代码9500)。
机构地区 德勤中国
出处 《中国外汇》 2019年第9期59-61,共3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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