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发展带来传播方式的变革,隐私保护随之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发展时期,呈现出不同的保护重点和特点。尽管各时期隐私保护措施不同,但总体趋向被动和防守不利的局面。隐私保护逐渐失守的主要原因有"用户-弱把关性"、网络传播病毒性、数据留痕性和"告知-许可"形式性,提出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应建立以"维护个人尊严"为核心、以提高自身媒介素养为手段、以强化平台责任为保障的全方位隐私保护共同体,以实现隐私保护的新突破。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66-69,74,共5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