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出具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其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质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此背景下,为了提升所出具报告的公信度,针对报告的自愿鉴证行为应运而生。现有关于社会责任报告自愿鉴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上,关于其经济效应的研究相对较少。以2009~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Heckman两阶段回归法对样本的自选择效应进行控制,选取信息质量、诉讼频次依次作为鉴证行为与经济效应之间的中介因素,对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以及中介效应的存在性进行分析与检验。研究发现:自愿鉴证行为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提升了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质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降低了企业的或有成本,从而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效应;在中介效应检验中发现,信息质量为社会责任报告自愿鉴证与或有成本降低两者之间的部分中介效应因素,而诉讼频次为信息质量与或有成本降低两者之间的完全中介效应因素。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6期169-176,共8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面向绿色城市的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6BSH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