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家庭经营不仅能够适应传统农业也能适应现代农业,但在农业的产前、产后等领域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因此,作为一项政策安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前我国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探讨新型经营体系下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农业组织模式与经营模式尤显必要。我国的农业经营体系以保障农户土地经营权为中心,在"三权分置"制度框架下,鼓励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从组织属性上可分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三大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重视组织形式的合理选择与制度安排,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通过合理运用农业的股份合作制来突破农业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和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制度、合作经营制度和股份合作制的制度优势。
作者
周腰华
成丽娜
Zhou Yaohua;Cheng Lina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105-113,共9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业组织模式与经营模式研究”(L16AJY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