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若安排残疾人岗位达不到上级部门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专项保障金的制度,对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自实施以来,为我国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力和保障,但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文章首先详细研究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现状,分析了我国当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几点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的优化建议,以期能够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的不断完善,切实解决我国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第25期108-109,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