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查明案件事实”为要旨的一审庭审中,存在着法官过度依赖案卷,证人出庭率和辩护律师出庭率双底的现象,法官和公诉机关主导着庭审,直接言词原则没有得到体现,法庭的对抗性没有得到有效的实现。改变现状需要对请示报告制度、案卷移送制度进行改革,完善证人出庭制度和坚持法律援助律师制度。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8期90-92,96,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