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自身存在的特点,而高等职业院校教育又有其特殊的教育特点.地方高职院校有责任承担起保护和传承当地音乐类非遗的重任,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自身特点正确利用自身优势,在现有的基础上克服存在的困难,与本地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结合.本文以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探讨地方高职院校如何开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
出处
《黄河之声》
2019年第12期91-91,共1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
基金
南充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项目《地方高职院校开展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途径初探——以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为例》研究成果(项目编号:NC2018C057),项目负责人:蔡颖熙,项目参与人:刘牧原、杜心宇、刘姝、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