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严格限制羁押、提高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比例出发,逐步构建符合国情的非羁押诉讼程序,已成为刑事诉讼研究的重要课题。当前,应分阶段健全完善非羁押诉讼程序设置。在捕前引导侦查阶段,应构建案件合理分流不捕直诉程序,强化对刑事拘留措施监督,重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适用制度,创新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诉讼保障机制建设。在审查逮捕阶段,应健全社会危险性证明程序机制,完善逮捕条件的全面审查机制,完善非羁押诉讼风险评估机制,构建有争议案件逮捕公开审查程序机制。在起诉阶段,应推进认罪认罚情形下的非羁押直诉程序建设,构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司法审查程序,徤全延押案件的司法审查程序,畅通羁押必要性审查运行机制。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14期15-23,共9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8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环节开展非羁押诉讼程序问题研究》(编号:GJ2018B1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