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空心村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人”的因素,即城乡二元发展差距,农民为了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向城市的迁移和流动;“地”的因素,农村土地所有权虚置、宅基地退出机制缺失、土地流转不畅等问题,导致许多农村土地资源缺乏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利用。空心村的治理既需要考虑农村土地产权模式的完善,又需要考虑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关系,还要顾及传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本文以宅基地的流转为突破口,从完善“三权分置”制度体系、完善政府引导下的流转市场模式、协同推动流转效益和农民权益保障等三方面探索空心村治理的路径。
出处
《吉林农业》
2019年第17期26-27,共2页
AGRICULTURE OF JI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