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2号修改单已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TSGT7001-2009第2号修改单第8.13项"制动试验"检验要求:电梯轿厢装载125%额定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1].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868号)"文件中第三条、"关于定期检验"第(二)款:"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使用5年及以上的曳引与强制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按照新版检规中'制动试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对2017年9月30日(含)前,已经使用5年及以上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制动试验'内容的定期检验计划,最迟在2020年9月30日(含)前完成相关检验.""125%制动试验"的顺利进行间接验证了电梯曳引系统、导向系统、轿厢系统、重量平衡系统、电力拖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的部分重要功能的可靠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者
武腾飞
文晓磊
常畅
WU Tengfei;WEN Xiaolei;CHANG Chang
出处
《中国电梯》
2019年第15期48-50,共3页
China Elev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