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为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消除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隐患,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即为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出处
《中国护理管理》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1125-1125,共1页
Chinese Nur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