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在行政诉讼中存在较多新的表现形式。“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诉讼现状表现为对于是否构成“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法院的审查和认定标准不一致,人民法院适用撤销判决还是变更判决标准不一致,人民法院进行变更的原因多样,与“法律适用错误”存在竞合,变更判决与其他判决同时适用等。“行政处罚明显不当”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是案件事实主要证据不足时判决变更,错误认定“违法所得”,运用新出现的事实对原行政行为进行裁判,不符合“明显”标准时人民法院过度行使变更权,作出或不作出变更时判决说理不充分等。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4期57-67,共11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