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依赖宅基地作为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民取得权力利用的一种法律体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宅基地使用制度与实际生活中产生的相应问题难以合理化与经济利益最大化地处理。由于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包含了农民房屋,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公民对私有财产进行买卖和交易,对此,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因为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具备私人财产处分权。在我国集体组织内部规定,房屋和宅基地都能够共同转让,但却明确规定严禁转让给城镇居民,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章制度,同时没有对农村房屋的买卖与交易进行禁止,因此,为宅基地制度的立法改革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