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国际能源应急协同对于中国的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到能源短缺范围,建立了三种情形下中国与他国的能源应急协同微分博弈模型,并对结果进行两两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国家主体的应急努力程度随着各自的应急成本的增加而降低;国家主体在能源应急协同过程中存在"搭便车"行为;监督考核、惩罚机制的引入可增强国家主体的应急积极性。建议中国在建立国际能源应急协同关系时,应当考虑建立监督考核、惩罚机制,确保在能源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获得其他国家稳定的能源供给或与其他国家共同应对,降低能源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作者
刘晓燕
吕涛
Liu Xiaoyan;Lv Tao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40-44,共5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能源安全与清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2014XT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