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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诈骗罪的“自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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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概念上可以理解,被害人是基于对行为人的欺骗方法陷入认识错误,继而把自己的财物无偿地给了行为人,最终自身财产受到了损失。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具有一个特定的逻辑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使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其中,最为关键步骤为“处分财产”。
作者 李莉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9年第8期42-43,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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