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将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强调,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出处 《江淮》 2019年第7期51-5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