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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视角下的现行著作权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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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法定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不能够随意创设作品类型,不应随意扩大著作权的客体范围.网络转载不应适用法定许可制度,应引入间接授权模式和扩大时事性文章的解释,以平衡作品创作、传播与利用中的利益关系.为提高版权保护效果,我国未来著作权法应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
作者 汪涌 陈逸
出处 《中国版权》 2019年第4期44-48,共5页 China 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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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刘家瑞.论中国版权间接责任制度的建立——兼论网络服务商责任制度的完善[J].电子知识产权,2004(11):23-29. 被引量:12
  • 2张玉敏,邓宏光.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三论[J].学术论坛,2006,29(1):141-144. 被引量:35
  • 3[德]M雷炳德著作权法[M].张恩民,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78.
  • 4李云.天猫淘宝“双十一”交易额191亿,同比增260%.
  • 5宁萌.DCCI蓝皮书:2013年电商趋势的9点预判.
  • 6杨明.“间接侵权”辨:从“百度、雅虎案”说开去[A]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7.
  • 7Mark A.Lemley,R.Anthony Reese. Reducing Digital Copyright Infringement Without Restricting Innovation[J].Stanford Law Review,2004,(06):1347.
  • 8周友军.交往安全义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96-198.
  • 9胡康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 10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罗马公约和录音制品公约指南(附英文文本)[M].刘波林,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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