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流通体制变革和零售商业的发展演进中,“自营”与“联营”之争由来已久。“自营”是指零售企业以“买卖”商品为主要盈利模式,亦即以独立的货币资金为起点,采购商品并通过销售差价获利,同时承担商品所冇权转移带来的存货与滞销风险;而在“联营”模式下,零售企业则以“出租”场地、柜台、货架等销售资源为主要盈利模式,亦即零售商不再直接采购商品,转而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用和销售提成,商品所有权及具经营风险仍归上游所有。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9年第4期184-185,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