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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东升镇焦山河村村规民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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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第二条凡是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落实。
出处 《乡镇论坛》 2019年第22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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