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权力主体的分析是解答权力难题的重要参考。对该问题的研究,福柯和朱迪斯·巴特勒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朱迪斯·巴特勒侧重于对主体“内部”机制的分析,认为服从机制根植于特殊的精神“回路”之中。福柯的分析则有很强的历史情境性色彩,认为主体的出现及其对权力的运载,都是历史性的。福柯着重强调“外部”环境及其复杂的力量关系对权力主体的塑造。福柯和朱迪斯·巴特勒在主体理论层面虽有传承性,但二者有关“外部”和“内部”的理解差异却代表了权力研究在基础性阐释原则上的路径殊异。
出处
《世界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2-30,共9页
World Philosophy
基金
中央高校科研启动项目“权力理论在前马克思时代的西方范式”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44002)
2018年度中南大学学科能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社会服务项目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