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并未规定投标保证金,其保证形式及额度源于招标投标实践。投标保证金率先由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引入,后分别由《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等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联合部门规章,以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规章规定。在此基础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出处
《中国招标》
2019年第33期42-48,共7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