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合作制对促进原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股份合作经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股份合作制与现代企业制度存在内在的冲突,以巩固这一制度为方向的改革可能难以根本解决其存在的问题。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前景,有两条路径:一是通过产权和治理结构的根本变革,逐步走向现代企业制度,这是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理想状况。二是对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或经营不佳的股份合作公司,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允许乃至引导其按照相关公司法规解散。当前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点是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包括改革股份合作公司决策体制,真正落实股东的决策权;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因地制宜完善股权设置等。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9年第4期35-41,共7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基金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深圳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前瞻性问题研究”(SZ2019B02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