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廉政公署的设立及其采取的“三管齐下”的反贪治理模式有力地扭转了香港腐败的社会风气。香港设立了专门的反贪机构,并赋予其广泛的侦查职权,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衡机制,使香港肃贪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并为内地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参考范例。内地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明确和提高反腐司法机构的职权范围和独立性,同时也要建立健全内外部的监督制衡机制,转变重打击轻教育与预防的反腐治理模式。廉政公署的反腐治理经验值得内地监察体制改革借鉴。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102-107,共6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标课题(ADLZFZ16YB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