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作为政府维护公民环境知情权及回应社会对环境的深刻关切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题中应有之义。然而,政府环境信息何以需要公开?该公开什么?如何更好地公开?还有些地方政府对此认识不够到位。S市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其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与借鉴意义。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动因是满足人民的生态环境知情需要、构建具有公共理性的监督机制、提升政府环境治理公信力、消除黑色文明的不良影响等。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则应包括空气及水质量信息、项目建设的环评信息、环境管理与环境执法信息及国家重点环境项目管理信息等。树立生态优先的服务理念、增加信息公开的科技含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与方式、形成多元共治的信息公开模式等措施可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优化升级。
出处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CAS
2019年第4期110-114,共5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12KS17)
教育部人文会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15YJC8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