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围绕事物存在的目的、质料、动力、形式四个因素,以藏族舞蹈《辞母》为例,探讨舞蹈道具的本质。对于目的因而言,舞蹈道具是一种工具性存在,服务于舞蹈形象的创造。对于质料因而言,舞蹈道具是一种共性存在与独特性存在。对于动力因而言,舞蹈形象、舞蹈姿势与舞蹈道具构成“三角形”关系。对于形式因而言,依据舞蹈主题、剧情、演员能力灵活运用道具呈现丰富的隐喻。
出处
《黄河之声》
2019年第13期112-113,共2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本土语境下粤西高校校园舞蹈编码的推广》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D15XYS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