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其制定的必修课程为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歌唱”模块强调音乐实践、重视音乐体验、鼓励音乐合作,是培育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高中音乐教师应认真思考和探究歌唱教学课程设计。
出处
《艺术评鉴》
2019年第17期98-99,共2页
ART EVALUATION
基金
扬州大学201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艺术(音乐)硕士音教方向实践教学与评价案例库”的阶段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