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合约的信用体系存在助长新型网络犯罪生态系统的风险,与传统的网络犯罪系统相比,智能合约可以成为犯罪行为的完美载体。考虑到这种智能合同系统的易用性和隐蔽性,预计它不仅会刺激新的服务,而且会刺激新的犯罪形式。智能合约犯罪针对价值互联网,但是传统的信息互联网的定罪量刑的规则体系在智能合约犯罪中适用会遇到障碍。确认新生事物的法律属性,建立智能合约犯罪的罪名体系,以延长刑法打击的半径,防范新型价值网络犯罪生态系统的风险,为打击智能合约犯罪的行为创造保障。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90-102,共13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