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应积极适应“一带一路”建设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找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胳”建设的立足点、着力点和切入点。具体而言,一是正确定位,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出的新要求,着眼点拓展到国际和国内两大领域,相关职能发挥与维护司法环境、营商环境紧密结合。二是立足职能,平等保护中外诉讼当事人,通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促进民商事争议解决,通过行政检察监督提升行政治理水平。三是着眼于职能延伸,参与境外风险防控,提供特色检察服务,并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发展空间。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16期11-14,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开展民事行政监督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