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审查指南2010》进一步规定: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但在实践中,还会遇到有关场地和设备布局的申请案例,往往就不知道如何满足上述规定。因此,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给出如何撰写此类专利申请文件尤其是符合要求的权利要求书的建议,为申请人在撰写此类专利申请文件时提供参考。
出处
《专利代理》
2016年第1期76-78,共3页
Patent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