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北京市三所小学的三门教育戏剧活动课程开展质性研究发现,戏剧课程自身特性、课程开发主体诉求以及课程开发者课程专业知识缺乏和制订目标程序失范,使得个案课程中课程目标较为强调程序性知识的使用,侧重发挥教育戏剧的载体作用,但客观上课程开发者对课程目标的认识存在偏差,对课程目标的表述也较为混乱课程开发主体要树立课程意识,落实课程目标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灵活处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主体关系,在符合主体诉求的基础上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课程目标。
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6期42-45,共4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ducation
基金
2016年度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招标课题资助项目“‘卓越教师计划’实施背景下的小学教育专业建设研究”(项目编号:JDZB2016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