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改革的主要内容。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完善产权与要素市场配置的要求,进一步关注市场和生产要素在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与农房问题中的功能,凸显了农村居民自主行使成员权的主体地位,极大增强了农村社会的经济活力。按照中央制定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我国农村地区正有序推进"三权分置"改革。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改革目标: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流转收益分配"凸显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中的收益权能;通过"对自愿腾退闲置宅基地进行经济补偿、对返乡农民重新分配宅基地"等办法,保障宅基地的农户资格权;建议"增设宅基地租赁权",适当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62-166,共5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反腐败立法与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研究”(14AZD013)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研究”(15zdb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