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复杂多样,生产条件苛刻,涉及的物料大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能量集中,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后果严重。准确识别、科学管控风险并及时排査治理隐患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逼制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措施,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等重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危化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在《危险化学品企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下称《103号文》)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下称《企业导则》)。
出处
《广东安全生产》
2019年第9期56-57,共2页
Guangdong Occupational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