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规范地搜查智能手机中的电子数据一直是学界讨论的重要命题。从规制智能手机刑事电子数据搜查的必要性出发,通过比较手机数据搜查与传统实物搜查的不同,剖析我国在智能手机数据搜查的授权、主体、范围、手续、监督、救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美国莱利案,提出:构建外部审查机制,防止搜查权力滥用;细化令状涵盖内容,避免进行主观臆测;确保两人相互监督,加强法治意识培训;严格遵循比例原则,详细规定例外情况;构建合理时间期限,规定如何延长时限;内部提出搜查建议,外部加强有效见证;补救程序违法证据,救济受损隐私权利。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77-81,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