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9月20日,某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员接群众投诉举报,称某医院“从业人员刘某无证行医”,投诉人员强调刘某持假证行医,卫生监督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随后监督员调取了刘某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经核实,刘某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为有效证件,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执业地点为某医院。在现场监督员还发现了一张门诊日志,记录有刘某接诊的3例人流术患者,登记信息并不完整。
作者
李珊珊
庞雪滢
花虎
LI Shanshan;PANG Xueying;HUA Hu
出处
《安徽预防医学杂志》
2019年第4期316-318,共3页
Anhui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