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村规民约要有法治底色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村规民约是民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着村庄的具体社会实践。民间法作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不应与国家法相抵触冲突。而笔者在基层调研走访时发现,当下,村规民约的“合法性”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去年,河北省某村制定了一张“明白纸”规定,“彩礼不得超过2万元,如若违反,经举报情况属实,按贩卖妇女和诈骗罪论处。”
作者 胡明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19年第17期15-1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