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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状告环保局"邻避效应"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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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原告:韩某及贵阳市保利公园2010商品住宅楼部分居民被告:贵阳市环保局第三人:贵阳泉丰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原告购买了贵阳市保利公园2010商品住宅楼住房,在第三人开始建设贵阳市乌当区奶牛场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处理厂)后,原告认为处理厂项目距住宅楼过近,建成后会对其居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遂向相关部门反映,经对话协商未果。在此期间,原告认为该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存在问题,且被告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时审查不严、程序违法,对原告等人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故提起诉讼。
作者 本刊综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大论坛》 2019年第7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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