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妇女在传统中国农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外嫁女"则较一般农村妇女更为弱势,其土地权益受侵害现象层出不穷。近几年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障的纠纷逐年递增,法院对此类纠纷的应对可谓是进退无奈。究其原因非常复杂,既存在法律正当性要求,又包括更深层次矛盾。长远来看,应在逐步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冲突的观念基础上,综合化解此类纠纷,司法机关既不能拒绝审判,也不宜过度干涉村民自治,破坏村规民约。具体技术层面,应从司法与国家制度层面两方面形成合力。司法应"有所为"也应"有所不为",类型化纠纷模式"各个击破",建立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和执行配套解决机制。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34-139,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土地功能区分视角下农地权利配置的理论反思和体系重构研究”(17BFX111)
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中心项目“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司法应对机制研究——以‘外嫁女’为研究对象”(fzsh2017c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