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教育作为国家不断倡导的国民教育体系新内容,对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关键作用。而法学教育作为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精神培养的专门学科,却在法治教育的施行中缺位,两者之间并未构建起有效的互动机制。考虑到法学教育的专业性和法律人才的广泛性,法学教育可在大学校园中承担起对全体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责任;法律人才则可在社会环境中引领法治氛围的营造,践行法律信仰的魅力,突出法律专业人士的“次级”法学教育作用,从而实现法学教育和法治教育的良性互动。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7期179-182,共4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