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重在经济检查,纪检监察重在权力监督,二者的职能差异决定在反腐监督中加强协同不仅是职能互补的内在要求,也是新监察体制下加强国家反腐治理的现实需求。协同反腐是一个复杂系统,其影响因素主要有制度因素、动力因素和技术因素等。以重庆地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实证研究,验证了各个因素对协同效果的影响。研究表明:制度建设是影响协同的外部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数据驱动是协同的内驱动力,只有内驱动力和外驱动力合力驱动才能取得协同的叠加效应;数据平台是协同机制有效运行的技术支撑,只有通过数据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才能形成协同反腐合力。从制度建设、驱动动力、数据平台3个方面提出了提升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反腐效能的建议。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1-5,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8年度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大数据驱动下政府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反腐机制研究”(18SKGH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