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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吃饭”,身边的恶更不应该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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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澎湃新闻报道,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了一起强迫交易案。被告人石某某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某小区以单元楼房间为载体,开设了一家“食堂”,强行要求小区租户到食堂交钱吃饭。规定一人70元,两人80元,并明确即使不去吃饭也要“交纳费用”。据不完全统计,数十名被害人在该食堂吃饭至少376次,涉案金额至少达26720元。
作者 高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9年第8期43-43,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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